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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人大十九届第三次会议第126号建议的复函

2023-06-28
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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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剑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水轮机厂历史文化保护建筑开发利用的建议》(第126号)收悉,经与区经济信息委、李家沱街道共同研究,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重庆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指出全面推进长江文化艺术湾区建设,以建设南部人文之城核心区为总体目标,聚焦“美术半岛”、“音乐半岛”、老重钢片区、茄子溪片区、南岸巴南联动区建设。水轮机厂依托艺术湾区核心位置,策动巴南融入长江文化艺术湾区建设,带动李家沱半岛品质提升,推进片区城市更新,实现艺术湾区南北两岸共美发展。

水轮机厂为重庆市优秀历史建筑,目前产权归属于重庆市地产集团,前期针对水轮机厂做过重庆水轮机厂地块城市更新策划方案、李家沱水轮机厂旧厂区整体开发研究等。后续将积极向市级有关部门对接,根据核心保护范围控制要求、建设控制区控制要求进行保护利用。通过借鉴北京798艺术区、北京首钢工业园转型变革经验,力争引进兼具实力与创意的优质企业,高质量推动水轮机厂的后期发展。

在水轮机厂的土地开发和历史文化建筑保护任务中,将全力支持水轮机厂申报“工业文化遗产”,经与区经济信息委对接,目前市经济信息委员会已将水轮机厂纳入后备名单。因申报“工业文化遗产”的项目须产权明晰,申报成功后不宜变动,建议待水轮机厂确定产权所有者后再行申报“工业文化遗产”。

此答复函已经我委主任万耀东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函回执》,并于收到答复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回执交所在镇街代表小组。                          

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3628                   

(联系人:黄秋萍;联系电话:1389601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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