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区人大十九届第三次会议第439号建议的复函

2023-06-21
区文化旅游委
[大] [中] [小]

尊敬的李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莲花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议》(第439号)收悉,经与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莲花街道、渝兴公司单位共同研究,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可以采取新建、改建、扩建、合建、租赁、利用现有公共文化设施等多种方式,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并保障其正常运行。莲花街道自成立后便启动莲花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因莲花街道属于行政区划调整后新成立街道,暂无现成的场地作为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功能阵地使用,我委会同莲花街道开展阵地选址工作,前后实地查看3个备选场地,最终确定租赁华熙文体中心位于重庆市巴南区平江东路1号自编号27、28号的ZQ-1-27、ZQ-1-28、ZQ-2-27、ZQ-2-28号商铺建设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为支持莲花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我委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区城乡融合发展资金45万补助中心建设。中心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设有电子阅览室、图书借阅室、健身活动室、排练厅、书画室、展览厅、多功能厅等,制度健全、管理规范。配有电脑、音响、电子琴等群众文化活动设施设备。全年每天免费开放(节假日照常开放,每天不少于4小时),辖区群众可免费享受图书借阅、电子阅览、知识讲座、文艺培训、体育健身等文化服务。

(二)P04-16-02地块情况

根据现行规划,P04—16—02地块占地面积1.56公顷,用地性质为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建设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0平方米,其中各项适宜建筑面积为:街道公共服务中心500平方米、街道办事处3000平方米、派出所3000平方米、卫生服务中心3000平方米、老年服务中心1500平方米、街道文化中心2000平方米、全民健身活动中心2000平方米。街道综合服务中心还应配置不小于4500平方米的有文化广场功能的室外健身广场。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停车位规模应严格按照现行规定中的办公建筑配置标准执行。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应设置交通环道,并合理组织人流、车流和车辆停放。派出所应相对独立占地,有条件的宜设置两个以上出入口。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内的卫生服务中心应相对独立占地,预留两个以上的出入口。

经梳理,该地块涉及渝兴公司权属用地仅约8570平方米,且地块还未征收;剩余地块还需莲花街道作详细了解地块权属。 

(三)还建房情况

经摸排调查,莲花街道目前暂无闲置的2000平方米以上小区还建房,因此,利用还建房改建暂不可行。

二、积极配合

按照《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和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按照以下规定建设公共文化设施:乡镇(街道)应当建有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并根据实际需要建设文体广场、惠民电影放映厅、体育健身设施。为支持莲花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达标建设,待莲花街道充分调研论证提出切实可行方案后我委将积极配合莲花街道做好资金争取等相关工作。

此答复函已经我委主任万耀东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函回执》,并于收到答复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回执交所在镇街代表小组。


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3年6月21日                 

(联系人:雷娅;联系电话:6622818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