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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6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2024-05-22
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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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石龙镇芦沟河长岭至田家坝段河道治理的建议》(第262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2024年5月8日,我局会同石龙镇人民政府对芦沟河长岭段至田家坝段进行了现场踏勘,柏树村金竹林水厂取水处河床淤泥堆积深,导致枯水期水厂取水困难,附近300户村民饮水安全成为问题。为保证农村村民饮水安全,我局编制了《巴南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该方案中就柏树村辖区饮水问题的主要解决方案为:通过新建下涧口水厂替代金竹林水厂,解决柏树村村民饮水问题。该《实施方案》已通过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共同组织的专家组审查,并已取得区发改委项目可研批复(巴南发改审发【2023】289号),项目批复投资金额98654万元。目前我局正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争取通过使用专项资金逐步启动项目。在项目启动前,我局指导石龙镇人民政府实施金竹林水厂取水处淤泥清理工作。

针对芦沟河长岭段至田家坝段沿线生活垃圾较多清理不及时以及河面漂浮物较多的问题。我局将督促芦沟河各级河长积极履职,加强巡查,发现河道内垃圾、漂浮物等问题及时清理,并联系石龙镇人民政府通过增设垃圾箱体,加快垃圾清运频率等方法予以解决。

此答复函已经蒋文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函回执》,并于收到答复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回执交所在镇街代表小组。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4年5月22日

(联系人:冯钰麟;联系电话:66236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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