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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2024-06-27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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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农业函〔2024〕71号

刘德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撂荒地整治后利用效果的建议》(第78号)收悉,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撂荒地整治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一体进行

关于您提出的“将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尽可能纳入高标准农田改造建设范围,确保建成一批、恢复生产和管护一批,建管并重,落实经营的责任主体和受益原则”的建议,我委将在今后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布局中,对目前不具备耕作条件的、符合建设标准的撂荒耕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恢复撂荒耕地肥力,实现盘活利用。

在高标准农田管护方面,按照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制度和“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与项目区所在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签订管护移交协议(责任书),明确相关管护责任,落实管护主体。鼓励探索以协议的方式,将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设施使用权移交到村或实际经营主体,以中标单位和项目区内集体经济组织或各类经营主体联合经营、“公司+农户”订单经营等多种方式开展后期管护运营,确保管护机制落实到位。

二、关于“集中经营、委托经营,提升农业生产效益”的建议

近年来,我委积极发挥财政补助资金的撬动效应,引导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社会化服务,增强社会化服务能力,不断促进其良性发展。一是我委印发了《关于巴南区撂荒耕地复耕复种长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巴南农业发〔2023〕46号)、《关于进一步强化撂荒耕地复耕复种长效利用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巴南委农办发〔2023〕20号)等相关文件,指导全区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模式从最初的“八种盘活利用模式”探索发展为“14个一批”长效利用模式,破解全区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缺劳力”“耕地零散”等问题。二是印发了《巴南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通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运用专业化机械化生产,为农户提供机械化耕整、撂荒地整治、统防统治等托管服务。我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326万元。

关于您提出的“通过集中流转、集中耕种,提高土地利用资源”的建议,下一步,我委将以党建为引领,以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契机,以促进农村土地流转为抓手,加强指导力度,推进土地连片规模化流转,有效盘活撂荒和闲置土地,唤醒“沉睡资产”,使耕地向种植大户、农业企业等集中,实现规模化经营。同时针对流转土地后权利人不愿继续承包经营的情况,按照《巴南区进城落户农民农村权益自愿有偿退出“1+3+1”政策体系》相关程序要求,在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引导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充分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三、关于“技术保障,调动农企积极性”的建议

关于您提出的“组建成立全区性的农业技术服务公司或农业技术协会,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做好农业技术保障”的建议,目前区级无专项资金组建成立区域性的农业技术服务公司或农业技术协会,全区主要是通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开展技术服务。全区从事农业生产的小农户人员占农业从业人员90%,经营耕地占比超过70%。其技术服务需求难以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需要公益性的农技推广机构提供普惠性技术指导服务。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委将持续夯实农技推广的主体地位,发挥好基础性、公益性作用。同时,积极统筹社会力量,探索构建“一主多元”的农技推广格局,确保送技术到田间、送服务到农户。

四、关于“政策组合,确保种地有人”的建议

一是严格补贴工作要求。目前涉农补贴主要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我委将持续加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宣传力度,把“耕地撂荒一年,次年不得享受种粮补贴”等补贴政策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数额通知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认真做好实际种粮面积核实工作,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情况的发生,有效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地力和种粮的积极性。

二是加强宣传力度。积极指导相关镇街按照《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十条规定,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通过托管、代耕代种等模式,包片开展撂荒地复耕复种,并通过发放复耕复种提醒书、召开院坝会、赶集、多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复耕复种宣传。

三是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通过开展大豆玉米单产提升,粮油、蔬菜、柑橘等综合亩产提升,农机手机械化作业等培训,巴南区2023年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61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及农村致富带头人410人,专业生产型人才100人,技能服务型人才100人。预计2024年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350人。

此答复函已经左川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如您有相关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函回执》,并于收到答复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回执交所在镇街代表小组。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6月27日

(联系人:陈希源;联系电话:1732396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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