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区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7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2024-03-25
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大] [中] [小]

巴南文旅委函〔2024〕1号

唐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民宿评定的建议》(第376号)收悉,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等级旅游民宿的申报条件

为了确保等级旅游民宿的品质,国家文旅部明确提出申报等级旅游民宿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是符合治安、消防、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等有关规定与要求,取得当地政府要求的相关证照。二是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三是初审符合《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GB/T41648-2022)的甲级、乙级、丙级条件。我委积极指导民宿业主申报等级旅游民宿,联合区住建委、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协调破解旅游民宿证照办理难题,打破等级旅游民宿创建门槛,促进旅游民宿健康发展。全区现有全国甲级旅游民宿1家(花境院子),正在申报的等级旅游民宿有4家(安澜镇云尚小院,二圣镇云林间,莲花街道北方部落,南彭街道学苑书院)。

二、关于等级旅游民宿的奖励扶持政策

经区政府同意,我委联合巴南区财政局于2021年8月印发了《关于印发巴南区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巴南文旅委发〔2021〕80号),文件中明确了对被新评定为甲级、乙级的旅游民宿,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5万元奖励。对升级创建的等级民宿,补齐差额。为了鼓励民宿业主积极开展等级旅游民宿创建工作,更好的提高民宿业主打造高品质旅游民宿的积极性,我委于2022年6月向区政府提交了《巴南区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修订稿),在该修订稿中对三个等级旅游民宿的奖励进行了修订(被新评定为甲级、乙级、丙级的旅游民宿,分别按照50万元、30万元、5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因三年疫情影响,该修订稿暂未通过。我委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积极推进此项工作,持续推进旅游民宿规范化、特色化、高质量发展。

此答复函已经我委主任万耀东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函回执》,并于收到答复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回执交所在镇街代表小组。


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

(联系人:赵丽,联系电话:6255978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