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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关于政协重庆市巴南区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53号提案的答复函
巴南城管函〔2024〕54号
李长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巴南区公共场所厕所标识的建议》(第153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进行答复。根据区政协提案办理相关要求,具体答复内容详见附件《巴南区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清单》。
此答复函已经吴平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附件:巴南区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清单
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20日
(联系人:张阳,联系电话:66299675、1898398502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巴南区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清单 | ||||||||||
提案号 |
153 |
提案题目 |
关于规范巴南区公共场所厕所标识的建议 | |||||||
主办单位 |
区城市管理局 |
协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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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沟通方式 (可多选,打“√”) |
文来文往 |
面商 |
电话或网络 |
座谈 |
调研 |
其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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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落实情况 |
已采纳 |
计划采纳 |
能启发思路 |
未采纳,但通过沟通协商已达成共识 |
未采纳,通过协商 也未达成共识 | |||||
( 6)条 |
( )条 |
( )条 |
( )条 |
( )条 | ||||||
承办单位领导分析梳理研究提案情况 |
分析梳理研究提案的时间:2024年5月17日,地点:局314会议室,形式:召集环境卫生科、北控耐德公司研判,要求:认真梳理、有针对性地落实相关建议 | |||||||||
办理提案前,相关工作的主措施与成效 | ||||||||||
目前我区城区公共卫生间共640座,其中环卫直管和街镇管理公厕408座,社会厕所232座。近期我局对公厕标识问题进行了专项巡查,主要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偏远街镇管理公厕以简单的“厕所”、“男”“女”文字对公共卫生间进行标识,未按规范进行标识。二是部分商场、酒店及娱乐场所公共卫生间仅以图案为标识,区分男、女厕间,其中有的创意图案未能对男、女厕间进行明显区分。三是部分公共卫生间标识标牌存在老旧、破损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整改措施:一是明确责任主体,要求街镇管理部门对不符规范要求的标识标牌进行限期整改。二是要求城市管理部门新、改建公共卫生间必须按《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重庆市公共厕所规划设计导则》(YBZB 01-2020)相关规范设置公共卫生间标识(包含明显的男女厕间标识)。三是督促、引导社会厕所管理者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公共卫生间标识进行整改,设置明显区分男、女厕间的标识。四是要求管理单位对老旧、破损的公共卫生间标识标牌进行修复和更换。 | ||||||||||
办理提案的具体效果,或者办理计划 | ||||||||||
已采纳落实的提案中的意见建议 |
1.标准化设计 4.推广智能化标识 5.加强宣传教育 落实责任制 |
具体采纳落实情况及办理效果 |
1.要求城市管理部门新、改建公共卫生间必须按《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重庆市公共厕所规划设计导则》(YBZB 01-2020)相关规范设置公共卫生间标识(包含明显的男女厕间标识)。 4.已对部分公厕进行了智慧化改造,通过电子显示屏、语音提示等方式为如厕市民提供更为详细和人性化的信息;同时充分利用现有科技手段,将区内公厕录入微信小程序,方便市民随时查询,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便捷、准确的如厕服务。 5.通过319城市管理宣传周集中宣传、文明劝导员点对点宣传等方式,提高公众对厕所标识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公众养成关注和使用规范厕所标识的良好习惯。 6.落实公厕管理单位管理责任,组织专业力量进行定期巡查考核,督促管理单位按标准设置和维护厕所标识,对未及时整改的管理单位进行处罚和追责。 | |||||||
计划采纳落实的意见建议 |
相关采纳落实计划或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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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启发思路、为下一步解决问题创造条件的意见建议 |
推进创新、加强或改进工作等方面的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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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纳,但通过沟通协商已达成共识的意见建议 |
未采纳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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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纳,通过沟通协商也未达成共识的意见建议 |
未采纳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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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对相关工作的其他方面助推成效,或需要说明的其他方面的情况(可另附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