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关于政协重庆市巴南区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21号提案的答复函
巴南农业函〔2024〕53号
贾兴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宅基地复垦后耕地保护的建议》(第221号提案)收悉,经与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进行答复。根据区政协提案办理相关要求,具体答复内容详见附件《巴南区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清单》。
此答复函已经左川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附件:巴南区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清单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
附件
巴南区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清单
提案号 |
221 |
提案提目 |
关于农村宅基地复垦后耕地保护的建议 | |||||
主办单位 |
区农业农村委 |
协办单位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办理沟通方式 (可多选,打“√”) |
文来文往 |
面商 |
电话或网络 |
座谈 |
调研 |
其它 | ||
√ |
√ |
|||||||
采纳落实情况 |
已采纳 |
计划采纳 |
能启发思路 |
未采纳,但通过沟通协商已达成共识 |
未采纳,通过协商也未达成共识 | |||
( 2)条 |
( )条 |
( )条 |
( )条 |
( )条 | ||||
承办单位领导分析梳理研究提案情况 |
2024年4月,区农业农村委分管领导召集相关科室就提案内容召开研判会,要求认真研究提案建议,高质量办理提案。 | |||||||
办理提案前,相关工作的主措施与成效 | ||||||||
1.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文件,对于农村宅基地复垦的土地,在符合坡度25度以下等高标准农田选址技术规范的情况下,经镇、村申报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整治范围。2.积极指导相关镇街按照《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十条规定,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通过托管、代耕代种等模式,包片开展撂荒地复耕复种,并通过发放复耕复种提醒书、召开院坝会、赶集、多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复耕复种宣传。3.印发了《巴南区撂荒耕地复耕复种长效利用工作方案》、《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撂荒耕地复耕复种长效利用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通过“八种盘活”模式、“14个一批”推动长效复耕复种。在全区多种复耕复种模式推广下,涌现出如界石镇“村集体托管代耕代种”“村集体+农户+新农人”等社会化服务新模式。4.针对权利人不愿继续承包经营的情况,印发了《巴南区进城落户农民农村权益自愿有偿退出“1+3+1”政策体系》,该政策体系在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引导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充分优化了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提高了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 ||||||||
办理提案的具体效果,或者办理计划 | ||||||||
已采纳落实的提案中的意见建议 |
1.有条件的地块,可将复垦地块纳入规划自然资源的全域土地整治或农业农村委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考虑,整体实施,提高耕地等级。 2.农业农村委指导,镇街具体负责,引导原复垦权利人落实好耕种义务,如不愿承担耕种义务,则将复垦后形成的耕地退还给集体经济组织,由集体经济组织落实耕种责任。 |
具体采纳落实情况及办理效果 |
1.指导镇、村将符合高标准农田选址技术规范的农村宅基地复垦土地纳入高标准农田整治范围申报,提高耕地质量等级。 2.指导相关镇街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通过托管、代耕代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模式,恢复闲置、荒芜耕地耕种,计划2024年新培育提供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2个。 3.加大对农民农村权益退出相关政策的培训力度及宣传力度,在天星寺镇芙蓉村、惠民街道辅仁村通过单权、多权、全权退出方式开展农村权益退出改革,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 4.成立农业生产工作指导组,下沉一线包片开展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粮油春季田管、种植面积落实等工作,提高土地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稳产增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