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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00号提案的答复函
巴南卫函〔2024〕19号
马晓翼委员:
您提出的《我区民营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第200号提案)收悉,经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研究办理,现进行答复:
一、基本情况
为维护医疗市场环境和谐稳定,更好地缓解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难”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民营医院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渝卫办发﹝2023﹞78号)等文件精神和《我区民营医疗机构经营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巴南区十五届三次全会提案第200号)中民营医院依法执业的问题,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了民营医院依法执业专项整治行动,从“重法制宣传、强监督协管、严执法整治”三个方面入手加强对辖区内民营医院执业行为的执法检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辖区内民营医院医疗广告加大了监督执法力度并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现对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二、常态化监管执法,净化医疗广告环境
(一)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我委于5月共同对巴南区21家民营医院开展了专项检查,重点对民营医院线上线下发布的广告进行了全面检查,除1家停业外,其余20家中有7家是养老机构的附属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对外营业,也基本上不发布广告;4家有公众号,但使用率较低(很少发推文),1家在“美团APP”注册有账号,主要发布价格、项目等应当公示的医疗信息,1家养老机构附属医院在院内资料架上摆放的DM单存在绝对化用语,2家在经营场所LED、电梯轿箱发布打折促销广告,经核查内容真实,只是未经审查发布,责令限期改正。好几家民营医院濒临倒闭,根本不发广告。
(二)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了户外大牌、商圈广告巡查,未发现内容明显违法的医疗广告,偶尔在商圈有“小蜜蜂”散发传单(团扇)医疗、药品广告,内容存在一些问题,但主体多是区外医疗机构,而非本区民营医院,对内容违法的医疗广告市场监督管理局坚决依法打击。
三、零容忍非法行医,大力整治医疗乱象
(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升依法执业意识。我委执法支队从两方面入手宣传教育,提高辖区内民营医院依法执业意识。一是制作并印发《医疗机构“以案释法”》宣传手册,该手册通过将具体案例与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宣传,其内容包括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医疗机构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典型案例。二是要求各医院学习并签署《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并将《依法执业承诺书》在醒目位置公示上墙,该承诺书中应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严格实行本机构执业资格及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不进行虚假广告宣传、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等。截至目前,辖区内各民营医院均已签署《依法执业承诺书》并上墙。
(二)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执法联动。我委执法支队通过不定期、全覆盖式的突击检查加强对辖区内民营医院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围绕是否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是否有医务人员挂证、是否安排卫生技术人员超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技术工作、是否有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包括开具处方、出具检验检查报告等)的行为、是否违规开展或变相开展禁止或限制类技术的临床应用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四、严约束过度医疗,促进机构自律守信
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处理。我委执法支队抽调了6名执法人员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小组,行动小组由陈家庆副支队长牵头,分为3组,每组对辖区内4-5家民营医院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截至6月24日我支队对辖区内14家民营医院开展了执法检查,依法立案查处1件,依法责令整改问题9个(现均已整改完毕)。专项整治期间,我委执法支队未收到关于民营医院执业行为方面的投诉举报。
五、下一步打算
通过各项民营医院依法执业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辖区内民营医院依法执业意识,规范民营医院的执业行为,净化医疗市场环境。我委执法支队在未来的工作中也将始终保持高标准的监督检查和严厉的执法手段,充分发挥医疗市场守护者的作用,永不松懈地为维护人民生命健康权益而奋斗。
附件:巴南区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清单
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7日
(联系人:王宏洋;联系电话:13140390417)
附件
巴南区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清单
提案号 |
200 |
提案提目 |
我区民营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 |||||
主办单位 |
区卫生健康委 |
协办单位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办理沟通方式 (可多选,打“√”) |
文来文往 |
面商 |
电话或网络 |
座谈 |
调研 |
其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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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落实情况 |
已采纳 |
计划采纳 |
能启发思路 |
未采纳,但通过沟通协商已达成共识 |
未采纳,通过协商也未达成共识 | |||
(3)条 |
( )条 |
( )条 |
(1)条 |
( )条 | ||||
承办单位领导分析梳理研究提案情况 |
(写明分析梳理研究提案的时间、地点、形式、要求等) | |||||||
具体办理结果或效果 | ||||||||
已采纳落实的提案中的意见建议 |
1.常态化监管执法,净化医疗广告环境。 2.零容忍非法行医,大力整治医疗乱象。 3.严约束过度医疗,促进机构自律守信。 |
具体采纳落实情况及办理效果 |
1.2024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5月对巴南区21家民营医院医疗广告开展了专项检查。 2.制作并印发《医疗机构“以案释法”》宣传手册,要求各医院学习并签署《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并将《依法执业承诺书》在醒目位置公示上墙。 3.通过不定期、全覆盖式的突击检查加强对辖区内民营医院的监督检查力度。 4.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对辖区内民营医院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
计划采纳落实的意见建议 |
相关采纳落实计划或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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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启发思路、为下一步解决问题创造条件的意见建议 |
推进创新、加强或改进工作等方面的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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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纳,但通过沟通协商已达成共识的意见建议 |
多渠道引进策略,打破人才匮乏瓶颈。 |
未采纳原因 |
民营医疗机构人事相关问题我委无权限管理。 | |||||
未采纳,通过沟通协商也未达成共识的意见建议 |
未采纳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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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对相关工作的其他方面助推成效,或需要说明的其他方面的情况(可另附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