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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的政策解读

2026-03-13
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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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春季、夏季是森林防火的高火险期,也是我区森林火灾的易发高发期,节假日游人野炊、春耕秋收烧灰烧草等野外用火点多面广,加之近期持续连晴,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森林高火险期,以巴南区人民政府名义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二、制定依据

本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及相关规定制定。

三、主要内容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共五部分。

第一部分内容是禁火期限: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0日,7月10日至10月10日。

第二部分内容是禁火区域:全区所有林区及其距林缘100米范围内均为禁火区域。

第三部分内容是六类禁火行为:一是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高火险区;二是禁止吸烟、野炊、明火照明等行为;三是禁止烧香、点烛、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用火行为;四是禁止烧蜂窝、蚁窝,烧山驱兽等行为;五是禁止焚烧秸秆等烧灰积肥类农事用火行为;六是禁止其他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第四部分内容是违反本令责任:凡违反本禁火令规定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部分内容是发现森林火灾的处理方法: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66221191)、区林业局(66234116)。

四、核心政策问答

1.问:2026年森林防火期是什么时候?

答:2026年全市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10日,7月10日至10月10日。

2.问:什么时候需要发布《禁火令》?

答:根据气象情况或发布森林火险橙色和红色预警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适时发布禁火令,明确禁火时间、禁火区域和禁火措施,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3.问:在禁火时段,哪些行为是被禁止的?

答:1.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高火险区;

2.禁止吸烟、野炊、明火照明等行为;

3.禁止烧香、点烛、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用火行为;

4.禁止烧蜂窝、蚁窝,烧山驱兽等行为;

5.禁止焚烧秸秆等烧灰积肥类农事用火行为;

6.禁止其他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4.问:林缘100米范围外可以实施烧秸秆等行为吗?

答:不能一概而论,《禁火令》规定林区及距林区边缘100米范围内不能实施野外用火,林缘100米范围外烧秸秆的行为不受《禁火令》的限制,但可能会受到大气污染等相关法律限制。

5.问:违反《禁火令》相关规定,会有什么处罚?

答:凡违反《禁火令》规定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承接有关行政处罚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烧纸、吸烟等违规用火的,一律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公职人员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对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领导干部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新旧政策差异

对比维度

旧政策内容

新政策内容

依据法规

《森林防火条例》

《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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