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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3009307156W/2020-19098
  • [ 发文字号 ]
  • 巴南府发〔2020〕12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0-06-10
  • [ 发布日期 ]
  • 2020-06-10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南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南府发〔2020〕12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巴南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

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巴南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巴南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

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9〕11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84号)相关要求,顺利推进实施普通高考综合改革,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我区高中教育的新突破、新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机制,切实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建立基于“3+1+2”考试模式的选课走班机制,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学习需要。扎实开展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完善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加强考试机构能力建设。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确保我区普通高考综合改革的各项工作如期启动,于2021年得以全面整体实施。

三、工作任务

(一)科学实施学生选课走班教学

依据学科人才培养规律,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学生兴趣特长,因地制宜,有序实施选课走班,满足学生不同发展需要。建设课程安排信息管理系统,加大对班级编排、学生管理、教师调配、教学设施配置等方面的统筹力度。根据我市“3+1+2”的考试模式及12种选课组合方式,各学校结合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工作要求,结合学生选择需求以及学校现有条件和办学特色,科学制定选课走班方案,一校一策,最大限度满足学生选择需求,确保学校平稳有序地开展选课走班教学。建立与选课走班教学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指导学校制定选课走班指南,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加强对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教学质量评价、教师绩效考核的研究,科学制定质量评价考核办法,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导向功能。(牵头单位:区教委) 

(二)扎实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转变育人方式,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重点加强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内容的评价,强化其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导向作用。建设区级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学校微机室和数据中心,配备专门人员,满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需求。建立健全与综合素质评价相适应的信息确认、公示投诉、申诉复议、记录审核等监督保障与诚信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程序,客观真实准确记录评价结果,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的公平公正,为高考录取提供有效参考。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为高中学生提供展示平台,配合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团区委等) 

(三)深入开展学生生涯规划指导教育

开设学生生涯规划指导课程,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理想信念、正确认识自我,更好适应高中学习生活,处理好个人兴趣特长与国家和社会需要的关系,提高选修课程、选考科目、报考专业和未来发展方向的自主选择能力。建设学生生涯规划信息平台,在区进修校成立学生生涯规划研究指导中心,通过学科教学渗透等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生涯规划指导。建设一支专业能力强、整体素质高、专兼职结合的生涯规划指导师资队伍。健全社会教育资源有效开发配置体系,建设一批特色多样的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因地制宜打造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丰富学生职业体验(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团区委等) 

(四)认真组织学业水平考试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各科成绩合格是学生毕业、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普通高等学校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时的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国家考试要求组织实施,合格性考试的笔试和选择性考试由区教育考试中心组织;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实验实作考查以及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的素质测试由区教委组织实施,其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牵头部门:区教委、区教育考试中心,责任单位:区招考委成员单位)

(五)扎实开展高考改革全员培训

扎实做好普通高考综合改革、新课标、新教材培训工作,坚持“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把高考改革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三年完成对教育行政干部、教研员、高中校长和教师的全员培训。拓展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形式,重点提升教师新课程实施、学生发展指导和走班教学管理能力,形成“请进来”与“送出去”相结合的培训长效机制。各普通高中学校要结合实际要求组织开展教学管理干部和教师的培训活动,保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工作的有效实施。(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 

(六)加强考试机构能力和考试安全建设

区教育考试中心要加强考试机构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尽快适应新要求。区教委和区教育考试中心要科学预测普通高中学生人数,参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暂行)》要求,完成标准化考点建设,满足启动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年级学生就近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需要。加强标准化考点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升级,完善应急指挥系统、网上巡查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建设,配备防范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的检测设备,全面提高标准化考点技术水平。建立和完善考试安全保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考试舆情和突发事件监测、研判和处理能力建设,形成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牵头单位:区教育考试中心,责任单位:区招考委成员单位)

(七)加强高中学校师资队伍建设

按照普通高中生师比核定教师编制,着眼普通高中学校长远发展,加大编制统筹调配力度,教师编制向高中学校适当倾斜。建立教师涵养补充机制,区人力社保局、区委编办和区教委配合,大力引进和培养优秀高中教师,分年度计划补充高中教师,确保普通高考综合改革“选课走班”教学需要。针对选课选考可能出现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科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要提前谋划应对措施,加快完善和推进“区管校聘”制度改革,缓解结构性缺编。按照普通高考综合改革要求重点建设好班主任队伍、学生生涯指导教师团队和管理团队。积极探索适应新高考形式的教师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 

(八)改善高中学校基础设施条件

完善高中学校建设规划,扩大教育资源,优化校舍功能。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规模及班额人数、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含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生均体育运动场地面积、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等办学条件达到国家标准,整体办学条件满足新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普通高考综合改革要求。区教委要根据不同规模高中学校的基础设施设备配备标准提出建设需求,合理配置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社团活动室等功能教室;合理规划建设智慧校园,重点发挥好市级资源平台各项功能,加强大数据指导精准教学的研究,不断提高信息化服务于教育教学的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

(九)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

按照我区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安排,制订落实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逐年降低普通高中学校大班额比例。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现有普通高中教育资源,进一步优化布局调整,加快启动龙洲湾区域新高中学校建设,加快推进鹿界南区域普通高中学校建设规划,以满足高水平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入学需求。(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

(十)加强经费保障

  加大普通高中教育投入,切实加强办学基础条件保障。按照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基本要求,将高考综合改革项目资金纳入预算,大力推进校舍场地的改造和学科功能室、实验室的建设,以及标准化考点建设及维护,配齐配足设施设备,加强学生选课走班、生涯规划、综合素质评价、教学管理及评价等资源平台建设。安排专项资金,按照新高考、新教材、新课标“三新”培训要求,利用三年时间实现高中干部教师全覆盖培训。加强学科工作室建设,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设立奖教奖学专项资金,提高高中生均经费及日常运行等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强化政府统筹,落实普通高中教育和新高考改革的责任。成立巴南区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长担任组长,区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考试中心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强化职责分工,建立协同机制

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工作涉及面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攻坚,确保我区高考综合改革的顺利实施。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解决高考综合改革推进中的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

(三)强化责任督查,确保工作落实

将普通高考综合改革所涉及的校舍资源建设、师资队伍保障、化解大班额、经费使用管理等方面工作纳入重点督导检查内容。区委督查办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对未完成任务的部门实行责任追究。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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