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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156W/2020-00144
  • [ 发文字号 ]
  • 巴南府办发〔2020〕49号
  • [ 主题分类 ]
  • 行政事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政府办公室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0-05-15
  • [ 发布日期 ]
  • 2020-05-15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巴南区花溪河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暨花溪河综合整治PPP项目指挥部的通知

巴南府办发〔202049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巴南区花溪河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暨花溪河综合整治PPP项目指挥部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花溪河综合整治PPP项目已于2020年1月2日确定社会投资人,为切实推进项目建设,全面推进花溪河水污染防治工作,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巴南区花溪河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暨花溪河综合整治PPP项目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巴南区花溪河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长:辛国荣   区委书记

            何友生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徐江海   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舒朝斌   区政府副区长

            杨亚平   区政府副区长  

     员:吴   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丁  华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  强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熊  琼   区经济信息委主任

            皮  颖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杨成忠   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高正华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刘剑峰   区住房城乡建委主任

            黄东柏   区城管局局长

            潘富宏   区水利局局长

            左  鹏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肖秋生   区审计局局长

            熊维才   区信访办督察专员

            刘  敏   区大数据发展局局长

            张  超   区林业局局长

            张理国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一兵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

            屈  勇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杜  江   区征地事务中心主任

            郑友荣   区两违整治办主任

            唐家伟   龙洲湾街道办事处主任

            肖  山   李家沱街道办事处主任

            叶  奇   花溪街道办事处主任

            钱  川   南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蒋  永   南彭街道办事处主任

            雷  达   界石镇镇长

            彭  刚   天星寺镇镇长

            马  新   渝兴公司总经理

            刘功峰   物流基地公司总经理

            潘亿兵   区经济园区公司总经理

            蒋  文   区公路公司总经理

            徐小凤   南温泉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花溪河综合整治PPP项目指挥部(办公室与指挥部合署办公),由区政府副区长徐江海任办公室主任和指挥部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丁华、区住房城乡建委主任刘剑峰任办公室副主任和指挥部副指挥长。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提出,按程序报批调整。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花溪河综合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

2.审议和研究花溪河综合整治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编制成果和实施计划。

3.统筹协调、指挥调度、部署推进花溪河综合整治工作,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4.对单位推进花溪河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处理领导小组具体事务,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

2.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筹备、通知、会务等工作;

3.统筹花溪河综合整治PPP项目建设与河长制、面源污染治理、综合执法等工作。

二、巴南区花溪河综合整治PPP项目指挥部

(一)组成人员

指 挥 长:徐江海  区政府副区长

副指挥长:丁  华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剑峰  区住房城乡建委主任

成员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审计局、区信访办、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林业局、区公安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征地事务中心、区两违整治办、龙洲湾街道、李家沱街道、花溪街道、南泉街道、南彭街道、界石镇、天星寺镇、渝兴公司、物流基地公司、区经济园区公司、区公路公司、南温泉旅游发展服务中心、SPV公司、中建五局三公司、中建隧道、中交上海航道局、中国华水水电。

(二)工作机构

巴南区花溪河综合整治PPP项目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征地拆迁组、建设手续组、维稳信访组及工程建设组。

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

成员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龙洲湾街道、李家沱街道、花溪街道、南泉街道、南彭街道、界石镇、天星寺镇、渝兴公司、物流基地公司、区经济园区公司、南温泉旅游发展服务中心、SPV公司、中建五局三公司、中建隧道、中交上海航道局、中国华水水电。其中,龙洲湾街道、李家沱街道、花溪街道、南泉街道、南彭街道、界石镇、天星寺镇、渝兴公司、物流基地公司、区经济园区公司、南温泉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各落实1名专职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的征地拆迁、矛盾协调、上下对接等具体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该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的综合协调;负责建立指挥部联席会议制度,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席会议;负责拟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制度,拟订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做好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征地拆迁组

牵头单位:区征地事务中心

成员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林业局、区公安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两违整治办、龙洲湾街道、李家沱街道、花溪街道、南泉街道、南彭街道、界石镇、天星寺镇、物流基地公司、区经济园区公司、区公路公司、南温泉旅游发展服务中心、SPV公司、中建五局三公司、中建隧道、中交上海航道局、中国华水水电。

工作职责:负责征地拆迁、临时用地租用及管网搬迁保护工作。其中: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协调电力、燃气等市政设施管线保护及迁改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除项目公司承担的征地拆迁费用以外,征地拆迁资金不足部分统筹工作。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农转城人员参保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国有房屋征收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协调渝南自来水公司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既有管线保护及迁改工作。负责牵头所属职能职责范围内违法建筑的查处工作。

区水利局负责协调渝江水务、南城水务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既有管线保护及迁改工作。负责牵头所属职能职责范围内两违建筑的查处工作。

区大数据发展局负责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管线及铁塔迁改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农转城人员的户籍办理。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工程范围内用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的把关和政策宣传解释;指导区征地事务中心做好征地的实施及兑付等工作。负责牵头所属职能职责范围内违法建筑的查处工作。

区征地事务中心负责牵头做好工程建设所需临时用地和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的实施及兑付等工作;指导做好临时用地、征地实施和安置补偿工作,按规定的时间交付土地;负责解决此项目征地拆迁范围农转城安置房。

区两违整治办牵头项目用地范围内违法建筑的查处及拆除工作。

龙洲湾街道、李家沱街道、花溪街道、南泉街道、南彭街道、界石镇、天星寺镇具体负责做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具体实施及兑付等工作、行业主管部门查处的两违建筑的拆除工作,确保按工程进度要求时间内提供施工临时用地和永久性建设用地。

物流基地公司、区经济园区公司、区公路公司、南温泉旅游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各自园区及储备用地范围土地交付工作。

3.建设手续组

牵头单位:SPV公司

成员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公安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渝兴公司、中建五局三公司、中建隧道、中交上海航道局、中国华水水电。

工作职责: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项目手续办理工作,区级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工作流程,做好手续审批,其中: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立项变更、概算审批。项目PPP实施方案编制、解释及批复。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项目施工用电手续办理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价、物有所值评价编制,负责项目入库。负责项目预算评审。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环评手续批复。

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施工手续办理。

区城管局负责苗木移栽、项目占道施工手续办理。

区水利局负责项目涉水、行洪论证批复。

区林业局负责占用林地手续办理。

区公安分局负责项目占道施工手续办理及交通组织转换方案审批。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项目国土规划手续办理。

4.信访维稳组

牵头单位:区信访办

成员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公安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征地事务中心、龙洲湾街道、李家沱街道、花溪街道、南泉街道、南彭街道、界石镇、天星寺镇、渝兴公司、物流基地公司、区经济园区公司、区公路公司、南温泉旅游发展服务中心、SPV公司、中建五局三公司、中建隧道、中交上海航道局、中国华水水电。

工作职责:负责此项目工作前期、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中的信访稳定工作,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不出现大规模上访和集访事件。

5.工程建设组

牵头单位:SPV公司

成员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水利局、物流基地公司、区经济园区公司、中建五局三公司、中建隧道、中交上海航道局、中国华水水电。

工作职责:负责项目勘察设计及工程建设工作。其中: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协调南岸区供电局项目施工用电。

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牵头组织对项目公司勘察设计方案进行审查,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第三方管理咨询单位对设计优化进行管理。统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及投资管理。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水质监测对接协调工作。

区城管局、区水利局负责分别协调渝南自来水公司、渝江水务、南城水务公司项目驻地用水。

物流基地公司、区经济园区公司负责分别协调海棠污水处理厂、界石园区组团污水处理厂原经营单位,做好施工衔接工作。

中建五局三公司、中建隧道、中交上海航道局、中国华水水电负责照图施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花溪河综合整治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措施,是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要抓手,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落实,将花溪河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环保责任红线,建立水环境治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必须抓、责任科室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快花溪河综合整治。

(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分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劲往一处使,简化工作流程,提升办事效率。

(三)定期调度、强化落实。领导小组组长半年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指挥长每月召开一次推进会,特殊事项可临时召开专题会,各专项工作组每个月召开2次工作推进会。综合协调组每月定期收集工作进展情况,形成工作专报报领导小组及指挥部。

(四)廉洁奉公、严肃纪律。各相关单位要严守纪律抓廉洁,将廉洁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强化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使纪律要求和相关制度落到实处,共同助推项目建设,严把规矩纪律关,严守廉洁底线,对违反法律法规及党规党章的一律严肃查处。

本文件印发后,巴南府办发〔2018〕55号即行废止。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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