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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南府办发〔2019〕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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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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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9-11-27
- [ 发布日期 ]
- 2019-11-27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南区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南府办发〔2019〕126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巴南区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巴南区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31日
巴南区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
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8〕37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认证发展机制,激发认证提升动能,切实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二)基本原则
——统筹管理,共同实施。强化对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避免多头管理和重复评价,维护质量认证工作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市场主体地位,完善质量信号传导反馈机制,促进供需对接和结构优化。强化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扶持、监管服务等作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全面质量监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质量认证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质量发展机制,激发质量提升动能。完善质量认证体系,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提升质量认证供给水平和创新能力。
——激励约束,多元共治。坚持自愿和强制相结合,以自愿开展为主、强制实施为辅,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社会各方开展质量共治,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共享质量发展成果。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质量认证供给更加充分,供给质量明显提高。各类企业组织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主要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质量认证品牌。
——质量认证数量合理增长。质量认证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主体增长相适应。证书总数达到1990余张。其中,管理体系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突破1480余张,自愿性产品认证突破440余张,服务认证实现倍增。检验检测机构有序发展,对产业的技术支撑保障作用日渐增强,资质认定证书数量持续保持20张以上。
——质量认证供给更加丰富。改善质量认证结构,认证主观需求增强,自愿性认证占比逐步提高。节能、环保、低碳相关认证总量稳步增长,更好地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着力培育高端品质认证,积极研发巴南区特色产业需要的新型认证,提高认证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满足认证不断升级的需求。
——质量认证质量整体提升。坚持以“质量第一”为价值导向,持续提升认证公信力。从业各方责任特别是认证机构和申证组织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认证监管体系日趋优化,监管力量日渐增强,“认证乱象”得到有效遏制,认证质量整体提升。
——质量认证效用明显增强。认证贡献率较大提升。助推巴南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和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一般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重点服务行业顾客满意度逐步提高。
二、重点工作
(一)大力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
1.创新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鼓励企业采用全面质量管理、六西格玛、精益管理等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方法向一二三产业和社会治理等领域延伸。引导开展QC小组活动,鼓励生产、经营和服务主体围绕用户需求组织发动一线员工参与质量管理、技术和工法的创新。大力开展“百千万”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工程和质量管理“领跑者”行动,带动各行业质量管理水平整体跃升。(责任部门: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国资办、区市场监管局、区招商投资局)
2.推动旅游服务标准认证体系建设。积极配合推进旅游标准年建设活动,打造巴南旅游业发展升级版。推进覆盖全产业全要素的地方标准体系建立。推出一批具有标志性、引领性、带动性的旅游品牌,重点打好“抗战”牌、“山城”牌、“人文”牌、“温泉”牌、“乡村”牌。提高旅游企业和旅游商品认证覆盖率,推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旅游服务质量认证及低碳认证在旅游企业的推广应用。大力推进旅游标准实施。(责任部门: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招商投资局)
3.推动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建设。配合覆盖城市综合管理全领域、全过程、全天候的标准体系制定。开展标准化工作试点示范,保证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统筹性与衔接,为全面实现末端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对城市管理标准的宣传推广,严格按照“出台一批、培训一批、使用一批”的原则,加快新标准的普及应用力度,有计划分步骤对现行行业标准进行系统培训。(责任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体育局、区教委)
4.转变政府质量治理方式。着力推动政府质量治理方式朝着有利于激发市场的质量热情方向转变,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推行质量管理体系、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引入第三方质量治理机制,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社会组织的服务职能,开展社会化、群众性质量服务行动。(责任部门:区经济信息委、区国资办、区市场监管局、区招商投资局)
(二)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
5.打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换版升级为契机,开展“万家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带动企业质量管理全面升级。大力引导推动全区719家企业完成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换版升级工作。(责任部门:区经济信息委、区国资办、区市场监管局)
6.推进管理体系认证“双增”计划。大力加强企业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推动各类企业尤其是服务型企业、中小微企业获得认证。引导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大管理体系认证“稳中有增”,食品农产品、信息安全与服务、森林、知识产权和售后服务以及社会责任等相关体系认证“总体渐增”。2020年,全区管理体系认证突破800张。(责任部门: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局、区招商投资局)
7.推动培育新型管理体系认证。开展行业特色认证、分级认证、管理体系整合、质量诊断增值服务,以党建、物流、汽车、建筑、金融、信息、养老、家政、体育、旅游、节能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引导培育适合行业特点的管理体系认证。(责任部门: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体育局、区金融发展中心)
(三)推进质量认证制度改革创新
8.积极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做好摩托车头盔、电热毯、助力车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向强制性产品认证转换承接工作,严查无证出厂销售行为。配合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改革举措,确保不再纳入3C 认证管理的产品的相关生产企业及时退出,抓好“型式试验+自我承诺”认证新模式的解释和指导应用。鼓励各有关管理部门根据产品风险等级和产业成熟度,对辖区内获证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帮扶企业加快提质升级。(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招商投资局)
9.积极培育高端特色认证。推广“富硒产品”认证成功经验,持续保持物流、森林、售后和社会责任等高端品质认证优势。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增加优质产品及服务供给,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求。(责任部门: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招商投资局)
10.大力培育绿色低碳产品认证。着力推广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积极支持传统产业绿色低碳化改造,提高技术设计及制造工艺的绿色低碳化水平,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破坏,培育水泥、平板玻璃、铝合金型材等生产企业取得低碳产品认证。以家具和汽车等行业为重点,积极开展环保、节能、节水认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绿色工厂,创建绿色园区,推动绿色建材评价向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转变,树立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努力推动风电产品认证有所突破。(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
11.加大有机产品认证培育力度。发挥我区自然条件和区位优势,大力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全区有效证书数量持续保持在2张以上。(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
12.积极简化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配合清理资质认定准入对象范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资质认定。探索资质认定与行业资格许可联合评审、相互采信评审结论、并联审批等,提高行政效能。逐步采信检验检测机构“自我声明”“自我承诺”,减轻机构负担。(责任部门: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
(四)强化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
13.加强质量认证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监管体系。加强认证监管能力建设,充实基层认证监管力量,推进部门联动监管。鼓励管理部门施行“网格化”管理,推动园区设置认证工作联络员、协查员。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在政策宣传贯彻、技术研讨、信息共享、打假治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招商投资局)
14.创新质量认证监管方式。完善质量认证分类监管制度,根据专业领域风险程度、信用评级、日常监管情况、投诉举报等信息实施不同方式、不同频次和不同强度的监管模式,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等重要产品、重大工程和重点服务的认证情况实施分类精准监管。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共享平台推行“互联网+认证监管”方式。落实《重庆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质量认证信息。进一步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根据市场需要,开发质量认证责任保险产品。(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银保监分局)
15.加强质量认证监管力度。开展“认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强认证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日常巡查和督促整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化认证机构责任倒查机制,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和获证组织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等行为,促进检验检测认证市场规范有序发展。(责任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招商投资局)
16.强化从业机构及人员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从业机构严格落实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的主体责任、对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建立出证人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负总责制度,落实“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加强质量认证信用建设,推行从业机构公开承诺和信息公示制度,发布信用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信用分类管理,建立从业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诚信档案,提高违法失信成本。(责任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招商投资局)
(五)培育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
17.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认证业务,大力扶持民营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发展,营造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落实促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产业政策,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鼓励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的检验检测认证联盟,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产业经济深度融合。(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18.促进行业机构改革。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和市场驱动,实现检验检测服务业主体多元化和服务方式多样化。支持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跨区域、跨行业整合,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转企改制,与政府部门脱钩。培育形成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检验检测集团,推动检验检测服务业做大做优做强。(责任部门: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
19.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能力。重点提升汽车摩托车及零部件、食品农产品、信息安全、智能制造、新能源、碳交易等领域检验检测支撑服务能力。积极争取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重点支持汽车安全与排放、应用工程检测、集成电路及光电产业研发等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
(六)推动质量认证区域合作发展
20.积极推进区域认证认可合作。加强行业主管部门间、从业机构间的多层次合作,拓展合作领域、合作对象和合作渠道,在质量认证政策沟通、制度对接、标准协调、技术合作和专家交流共享等方面建立合作共赢机制,推动检验检测机构相互比对、数据采信和结果共用。(责任部门: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招商投资局)
21.积极加强对外开放合作。提高检验检测市场开放度,接受外资机构进入我区除军工等涉及国家战略安全、民生稳定领域外的检验检测认证市场。鼓励引导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中新项目为重点,加强国际间合作,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相互采信数据和结果。积极导入国外先进认证标准、技术和服务模式,服务我区高端装配、电子信息和医药产业等新兴产业发展,促进对外贸易。帮助支持我区检验检测机构以汽车、摩托车、电子信息、医药产业等为重点,积极拓展国际业务和市外业务,鼓励出口企业建设境外售后维修服务中心、备件仓库,完善境外服务技术保障体系,带动产品、标准、技术和服务“走出去”。(责任部门: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招商投资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将加强质量认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出台配套措施,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要切实加强政策衔接、规划引导和工作协调,健全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机制,提高协作效率和工作实效。(责任部门:区质量认证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区委编办、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文化旅游委、各镇街、各区属平台公司)
(二)着力综合保障。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和落实质量认证激励政策,制定发展检验检测认证产业的优惠政策,鼓励购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倡导采信认证结论,打击买证卖证行为。要加强质量认证知识学科教育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质量认证知识进校园”活动。(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教委、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各区属平台公司)
(三)注重宣传引导。开展质量月、“世界认可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质量认证工作方针政策,传播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普及质量认证知识,报道我区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的新举措、新实践和新成效,合理引导生产消费,增强市场信心,激发企业质量提升内动力,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弘扬工匠精神,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成为全社的价值导向。(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委宣传部、区招商投资局、各镇街、各区属平台公司)
(四)加强督促落实。要将质量认证工作作为质量强区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举措,加大推进力度,要将质量认证工作纳入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加强对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质量认证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各项部署有效落实。(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