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156W/2019-13160
- [ 发文字号 ]
- 巴南府发〔2019〕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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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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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19-09-17
- [ 发布日期 ]
- 2019-09-17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武装部关于成立民兵组织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巴南府发〔2019〕20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武装部
关于成立民兵组织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国动委成员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武装部:
为切实加强全区民兵工作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重庆市巴南区民兵组织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宋 葵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王恩平 区委常委、区人武部政委
何内平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林恒志 区人武部部长
副组长:朱激扬 区委办公室主任
吴 伟 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郭照平 区人武部副部长
成 员:冉仁均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田荣盛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熊 琼 区经济信息委主任
张理国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皮 颖 区财政局副局长
廖 华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韦开平 区应急局局长
范 伟 区人武部军事科参谋
周超强 区人武部政工科干事
张 超 区人武部保障科科长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区人武部军事科,主任由区人武部副部长郭照平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会同人武部做好全区民兵组织整顿工作的总体统筹协调;协调落实党管武装制度和军地双重领导制度;组织开展民兵整组工作军地联合检查考评;会同人武部健全完善民兵工作制度规定和相关配套政策;牵头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民兵评选表彰活动。
区委组织部:参与研究制定落实党管武装制度的具体措施;指导各级组织部门做好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选拔、培训、配备、管理工作,研究制定专武干部资格认证制度;把民兵工作纳入工作绩效考评范畴;指导各级各部门做好基干民兵分队预建党组织;配合开展争创民兵先进单位和争当民兵先进个人活动。
区委宣传部:协调区属新闻媒体宣传民兵工作相关政策法规、民兵工作先进单位和民兵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国防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民兵工作的良好氛围。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将全区民兵工作纳入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制定加强民兵建设的具体措施。
区公安分局:指导各级公安机关协助落实民兵政治考核工作,提供辖区常住和流动人口户籍、从业情况、身份证明等相关信息。
区财政局:参与制定全区民兵事业经费保障标准和管理使用规定,规范民兵事业费的预算、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估。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统计调查退役军人相关数据信息,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转服预备役工作。
区应急局:负责将民兵应急装备纳入全区应急管理保障体系,指导各级各部门配套完善民兵遂行抢险救灾、专业救援、安保维稳所需装备器材;配合做好全区民兵应急分队建设、管理和使用。
区人武部军事科:研究拟制全区民兵建设规划;指导各镇(街)、各部门开展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调整民兵布局、优化力量体系;负责规范基层人民武装部建设和基干民兵军事训练;组织基干民兵参与应急抢险救援、安保协勤等非战争军事行动;协调开展民兵工作检查考评;负责全区民兵武器装备管理工作。
区人武部政工科:牵头研究制定落实党管武装制度的具体措施;会同区委组织部搞好专武干部选拔、配备、使用和管理;指导各镇(街)、各部门抓好民兵党建、政治教育、民兵干部选配任免和民兵权益保障;开展争创民兵先进单位和争当民兵先进个人活动,协调做好先进典型宣传;研究制定专武干部资格认证制度。
区人武部保障科:参与制定民兵事业经费保障标准和管理使用规定,规范民兵事业费的预算、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估。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武装部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