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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156W/2019-13083
  • [ 发文字号 ]
  • 巴南府办发〔2018〕214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19-01-08
  • [ 发布日期 ]
  • 2019-01-08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巴南府办发〔2018〕214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

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8〕4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督查考核办法(2018年度)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46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为切实落实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确保考核任务的完成,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推动改革工作出成效

此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部署的具体体现,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重要举措。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巴南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分解表》(附表1)成立专班、落实专人开展相关工作,以强大的工作合力和扎实有效的措施加快推动改革试点工作出成效。

二、加强沟通协调,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一是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市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此次改革试点部分工作需由市级相关部门统筹进行,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应积极向市级主管部门了解相应改革试点工作的进展,及时按照市级主管部门出台的新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承接完成相应的改革任务。二是加强区属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此次改革试点工作力度大、范围广,涉及部门较多,各牵头部门应建立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改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改革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狠抓落实,扎实推进考核工作

按照《考核办法》的考核细则,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巴南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考核任务分解表》(附表2)。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务必逐一对照任务分工,狠抓落实,充分准备迎检资料,扎实推进考核工作。

(一)认真梳理,形成改革试点工作书面总结。各牵头单位对其牵头的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按照(附表2)中所要求的考评内容形成书面总结,于2018年12月10日前报送至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收集汇总相关资料,充分准备迎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督查考核和评价。各牵头单位对其牵头的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按照(附表2)中所要求的考评方式,收集汇总相应责任单位的资料,并整理装档成册,于2018年12月15日前报送至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考核办法》中的考评方式涉及对实际审批情况以及网上审批系统运用等实地现场考评,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务必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执行在审批阶段、审批流程、审批事项、审批时限、管理方式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达到市考核组的实地考评要求。

四、加大宣传培训,将改革试点工作配套政策落地实施

《实施方案》从推进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和再造,对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项目、全覆盖改革。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及时组织服务对象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政策业务培训,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相关规定作讲解,让服务对象充分了解新的审批流程、新的监管模式,切实将改革试点工作相关新政策落地实施。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新媒体等宣传舆论工具,广泛宣传报道改革试点工作的成果,增进社会公众对改革试点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为改革试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五、强化督查督办,推动工作落实

此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十分重要,为推动该项工作的切实落实,区政府督查室要建立相应的督查督办机制,对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的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未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的,特别是影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程的和市对区考核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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