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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156W/2023-00100
  • [ 发文字号 ]
  • 巴南府〔2023〕23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政府办公室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3-04-27
  • [ 发布日期 ]
  • 2023-04-27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预公告(巴南府预公告〔2023〕4号)》的更正公告

 为建设茶惠大道项目需要巴南区人民政府于2023414日发布张贴了《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预公告》(巴南预公告〔20234,以下简称预公告)。因项目方案设计调整,扣减涉及晓春村大塘湾社部分征地范围经相关单位核实后重新对拟征收范围进行了勘界,现对原发布的预公告征收范围作如下更正:

拟征收惠民街道龙凤村大岩1个街道2个村9集体土地47.1147公顷,其中:龙凤村大岩6.0604公顷、龙凤村三合社7.1157公顷、龙凤村中岗社13.6550公顷;晓春村白果社0.2373公顷、晓春村大春社8.5582公顷、晓春村大塘湾社1.8899公顷、晓春村土米社0.0755公顷、晓春村小春社9.3825公顷、晓春村云集社0.1402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其他未更正内容,以原公告《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预公告(巴南府预公告〔20234号)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勘测定界图更正前

2.勘测定界图更正后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234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勘测定界图更正前

附件2勘测定界图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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