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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3009307156W/2025-00119
  • [ 发文字号 ]
  • 巴南府办发〔2025〕24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政府办公室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13
  • [ 发布日期 ]
  • 2025-10-15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南区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巴南区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13日              

(本文有删减)


巴南区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方案

(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提升我市农村饮水保障能力和水平,推动农村饮水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巴南区农村饮水现状及发展规划,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7年,解决约4.11万人饮水问题,惠及人口约57.62万人,重点水源工程覆盖率达96%,规模化水厂覆盖率达90.7%,行政村通水率达100%,自来水普及率达99.1%,规模化水厂在线监测率达100%,有效解决特殊干旱年份整村连片缺水问题,基本解决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农村地区饮水问题,特殊干旱年份因旱缺水人口控制在2‰以内,全面实现农村饮水县域统管和智慧水务管理,农村供水保障程度和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水源提升行动。结合水网建设规划,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建设,优化城乡供水水源布局,着力解决水源调蓄调配能力不足、易旱区域时节性缺水等问题。对水源水量保证率不高或水质安全风险隐患较大的区域,综合采取优质水源置换、水源连通等措施,多源互济提升区域水资源配置和联合调度能力,逐渐减少水量、水质稳定性较差的小微水源。2025—2027年,实施水源联通工程3处。

(二)水厂提升行动。加快农村水厂规模化、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农村供水水厂布局不科学、制水能力不足、工艺落后等问题。大力推进规模化水厂建设,扩大规模化水厂供水覆盖范围。规模化水厂难以覆盖的偏远地区,加快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与改造。加快设施老化、净水工艺落后的供水工程维修改造,提升制水能力和工艺水平。2025—2027年,实施水厂提升工程19处。

(三)管网提升行动。合理布设供水管网及调压站、调节池等附属设施,加快老旧供水管网改造,着力解决管网输配水能力不足、老化破损等问题。加快规模化水厂管网延伸,强化相邻水源之间、水厂之间的管网连通。根据村镇供区用水负荷变化及供区范围拓展及时改造或延伸供水管网,提升管网输配水能力。更新改造早期建设且陈旧、劣质管材管网,减少管网漏损。2025—2027年,建设各类管道约2700公里。

(四)水质提升行动。健全从源头到龙头的水质安全保障体系,着力解决水源水质不稳定、净化消毒设施设备不完善等问题。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选址论证,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监督管理。加强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强化水质监测结果共享和供水水质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依法开展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监督检测,加强水质自检、巡检、抽检。2025—2027年,取消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11处,新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7处。

(五)数字能力提升行动。按照数字重庆“1361”整体架构,在数字水利应用场景中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数字化监管体系,着力解决农村供水工程态势感知能力不足、监管服务效能不高等问题。开发“政务·农村供水保障”子应用,基于IRS数据系统横向打通生态环境、应急、气象、疾控等相关部门数据通道,通过三级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纵向贯通市、区县、乡镇“政务·农村供水保障”子应用,基本实现农村饮水问题处置数字化多跨协同。2025—2027年,建成“政务·农村供水保障”子应用,配置集中供水工程在线监测设备15处,规模化水厂全面实现在线监测。

(六)管理能力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县域统管,建立相对统一的农村饮水管理体制,着力解决农村饮水管理专业化程度不高、长效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明确县域统管主体,实施县域或片区农村供水工程统一管理、统一运维、统一服务。2025—2027年,新增标准化管理工程19处,规模化水厂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全面实现农村饮水县域统管。

(七)应急能力提升行动。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处置机制,提升农村饮水风险事件“四预”能力,着力解决应对自然灾害能力不足等问题。加快应急备用水源建设,逐步完善农村供水工程平急两用应急保障体系。健全农村饮水风险防控与处置预案体系,规模化水厂分别制定农村饮水“一厂一策”应急预案。健全干旱缺水、水质污染等风险防控、处置全链条工作体系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三、政策措施

(一)健全项目推进机制。坚持民生导向,充分征求并尊重基层组织和群众意见,聚焦农村饮水薄弱环节,坚持城乡供水一体化与县域统管相结合,以“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大联通”为依托,坚持“建大、并中、减小”,结合区域规划发展,先解决“有无”,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综合考虑项目建设资金争取渠道以及难度,逐步分片区、逐镇全域的方式予以解决。建立专项行动建设项目清单,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分年度有序实施,统筹推进、闭环管理。明确项目实施主体,鼓励农村饮水县域统管主体承担项目建设管理任务,一体化推进农村饮水“投、建、管、服”。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依法依规实行信息公开,从严控制工程质量和安全,确保工程进度和投资效益。强化集中式水源地选址部门联合审查和农村供水工程项目部门网上并联审批制度。

(二)建立县域统管机制。按照“政府监管、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总体要求,结合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实施,全面推进农村饮水县域统管。区水利局牵头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结合县域内农村供水工程实际布局,城乡供水公司作为县域统管主体,承担辖区所属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直接责任,负责制定工程运行管护制度,严格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实行从水源、水厂、管网到用户全链条专业化、标准化运行管护,全面落实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专业化管护全覆盖。

(三)加强供水价格管理。按照《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以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同网、同质、同价的相关要求和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合理制定农村供水水价。加强农村供水价格管理,强化水费计收,以合理的水价机制推动农村供水投融资改革,促进农村饮水县域统管和供水工程可持续运营。

(四)优化资金补贴机制。对因供水扬程高、管网长等客观原因造成农村供水水价高于城市供水水价且水费收入不能覆盖供水成本的集中供水工程建立补贴机制。区级财政每年安排区级维修及运行补助专项资金,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区水利局每年积极向上争取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用于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包括配套设施修缮、供水设备及原配件更换、水表和管材管件更换、水质检测监测药剂和易耗品购置,净化滤料药剂和消毒剂购置、更换等。

(五)完善企业考核机制。建立资产运营管理和行业监督管理跨部门协作考核机制,兼顾企业运营经济效益指标及饮水安全社会效益指标突出供水企业保障农村居民饮水的社会责任和市场服务职能。鼓励国有企业主动介入和拓展农村饮水市场,推进城乡供水融合发展。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统筹协调机制,区水利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国资中心、区疾控中心等区级有关部门统筹谋划、协同配合,建立重点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督促指导解决专项行动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

(二)健全责任体系。区水利局组织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本级统筹协调机制,编制区级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及建设、运营企业职责,强化要素保障和监督检查,抓好工作落地落实,全力推进专项行动。

(三)强化资金保障。按照市级资金筹措初步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本次我区专项行动项目建设资金拟计划以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或超长期国债为主,辅以三峡后续、大中型水库后扶等专项资金的方式筹集资金,若仍有不足则通过政策性银行融资贷款兜底。区水利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制定资金筹措方案。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加快项目推进和预算执行,充分发挥审计、财会监督的职能作用,严防弄虚作假、侵占挪用、滞留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升资金使用质效。

五、重点工作

(一)工程项目建设。本次专项行动我区项目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是新建7座水厂及管网;二是改扩建7座水厂并扩网;三是水厂扩网连通5处;四是水源联通工程3处;五是现有部分老旧管网改造;六是开展智慧水务平台建设。

(二)项目建设资金筹集。市级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本次专项行动项目建设资金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为主,业主自筹一部分、市级财政奖补一部分。具体由区水利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相关业主单位制定资金筹措方案。

(三)推进农村饮水县域统管。在加强行业监管的前提下,采取分片区的方式,依托现有农村供水企业,实行企业化、专业化管理。依法依规通过市场化方式逐步完成全区供水市场整合,2025年完成麻柳嘴镇、双河口镇、丰盛镇、木洞镇四个镇街供水市场整合,至2027年完成全区供水市场整合,形成“1+N”的县域统管格局,逐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四)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在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以及“补偿成本、保本微利、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总体原则,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责任机制、设施建设机制、水质监管机制、运行管理机制、有偿用水机制、运行管护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工程效益,解决群众饮水安全问题,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保障。


附件:1.区级相关部门专项行动职能职责汇总表

      2.主要目标指标表


附件1

区级相关部门专项行动职能职责汇总表

序号

部门

职能职责

1

区水利局

负责牵头抓总,协调区级相关部门有力有序推进专项行动实施。

2

区发展改革委

负责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做好农村供水价格管理工作。

3

区财政局

负责做好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债券发行等工作,加强预算执行监管,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4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负责协同将专项规划和重要项目统筹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5

区生态环境局

负责配合区水利局等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地规划选址,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和监管。

6

区城市管理局

负责做好城市水厂供水管网向镇村延伸工作。

7

区农业农村委

负责将符合条件的专项行动项目纳入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库。

8

区卫生健康委

负责做好供水水质卫生监测等工作。

9

区疾控中心

10

区国资中心

负责制定承担农村饮水事务的国有企业考核政策,激励国有企业主动承接农村饮水事务。


附件2

主要目标指标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现状指标

目标指标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1

重点水源工程覆盖率

%

90

92

94

96

2

农村规模化水厂覆盖率

%

80.9

82

86

90.7

3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93.8

94.2

96

99.1

4

规模化水厂在线监测率

%

82.6

100

5

县域统管率

0

1

6

规模化水厂及千人供水工程应急备用水源配备率

%

34

45

55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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