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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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巴南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的通知

巴南府办〔2025〕13号

区政府有关部门,区属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巴南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强化产业用地支持。严格执行“标准地”出让制度,对引进的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项目、市区重点项目,优先保障用地。项目宗地出让底价经区政府批准后最低可按拟出让土地所在级别对应用途基准地价的70%确定。依法依规支持企业采取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灵活供地方式取得用地,可根据企业意愿灵活设定租赁期限和出让年限。(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园区公司)

二、强化产业用房支持。发挥区属国企物业支撑作用,鼓励区属国企选取一批物业作为产业保障房,针对符合“1246”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和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定位的产业引领型及成长型企业,经区属国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后可以给予一定租金优惠。(责任单位:园区公司)

三、强化人才住房支持。对企业全职新引进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在巴南区新购首套住房用于本人居住且系在渝唯一住房的,最高给予200万元的购房补贴。人才申请入住区人才租赁住房的,视人才层次予以10100%租房补贴,最长补贴3年。(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园区公司)

四、强化土地抵押融资支持。以有偿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企业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纳相应价款后,可依法依规将具备单独建设条件的地块,分期、分宗申请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增强企业融资能力。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经确权登记后,可依法办理投资准入、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贷款抵押等手续。(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园区公司)

五、强化土地集约利用支持。依法依规支持企业因技术升级、转型改造、增资扩产等申请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对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增加容积率的,不增收土地价款。工业项目建成投产后,确有多余工业用地需要分割转让,经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经济信息、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园区公司等部门、单位审查同意后,可分割转让给园区公司认定的工业企业,并不得改变工业用地用途,物流仓储项目按照普通工业项目控制。(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园区公司)

六、强化能源要素支持。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AB类的企业纳入保供“白名单”,依法依规加强用能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依法依规按照市级政策实行配气价格。工业项目供电、供气、供水、排水等管线连通到项目红线。(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园区公司)

七、强化金融支持。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AB类的企业纳入支持“白名单”,在债券发行、信用评级、贷款准入、贷款授信、还款方式创新、利率优惠、担保方式创新、抵(质)押方式创新、并购重组、股改上市等金融方面依法依规给予重点支持,依法依规给予政府产业及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支持。(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金融发展中心、南投集团)

八、优化规划许可服务。依法依规实行“前期介入+告知承诺+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帮办代办”全过程审批服务,允许有快速开工需求的企业提前进场勘探。有条件的,可将成熟的规划设计方案纳入规划条件,带方案“招、拍、挂”,符合条件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园区公司)

九、优化施工许可服务。允许社会投资工业项目自主选定施工单位后,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容缺申报施工许可。开展全国首批产业园区优化环评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对生物医药行业关键领域项目依法依规取消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手续办理。(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园区公司)

十、优化竣工验收服务。对符合项目整体质量安全要求,能单独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可依法依规申请单位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依法依规支持具备规划核实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单独的规划验收。(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园区公司)

本措施由相关牵头责任单位负责解释。国家、市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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