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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三措施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无忧

2020-10-15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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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提高救助标准。城乡低保标准每月分别提高40元、56元,已发放低保金5427万元,惠及1.2万余人;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每月提高52元,已发放供养金4668万元惠及6900;针对特殊困难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132万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物价上涨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二是强化临时救助。依托市、区临时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大力提高临时救助效率,已支出临时救助资金245万元,惠及群众716人。三是开展走访慰问。以传统节日为重点,对困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关心关怀,已发放节日慰问金1475万元,慰问困难群众约10万人次、福利机构2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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