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 养犬要遵守哪些规定? 政策原文
重点管理区携犬出户应当系犬绳或者佩戴犬牌,所系犬绳长度不得超过1.5米。防止和制止犬只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防止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及时清除犬只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维护环境卫生。携带出户的犬只应与本人控制能力相适应,并应当使犬只与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保持安全距离。饲养烈性犬、攻击性犬和大型犬要进行栓养或者圈养,并在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牌,携犬出户要采取装入犬笼或者加戴嘴套的防护措施,重点管理区还要系犬绳或者佩戴犬牌。
问 养犬证办理的具体操作是? 政策原文
第一步:养犬人携犬到动物诊疗机构,注射犬用狂犬病疫苗。重点管理区需植入电子标识。第二步:到辖区公安派出所设立的办证窗口或登录警快办微信小程序,申请办理养犬证。所需材料为:养犬人个人身份证件;固定住所信息;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需注明犬只品种);犬只照片(2寸侧身站立全身照);房产证明或者住房租赁合同;犬只电子标识编码。一般管理区办理养犬登记办证只需前4项;重点管理区需全6项。2023年6月1日前已经登记办证的犬只,也需重新登记办证。
问 花溪医院拆迁进度如何?
巴南区第二人民医院(花溪医院)迁建鹿角项目被纳入2023年巴南区重大前期项目库,目前已基本完成初步设计,力争年底前动工。
问 入读鱼洞二小有哪些条件?
根据《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入学,城区学校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即学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部分学位紧张学校还有“落户一年以上优先;二手房,6年一学位”的条件。请关注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官网、巴南教育微信公众号,获取当年招生、划片信息。招生入学信息请咨询我委基础教育科,联系电话:023-66227010、023-66239533。
问 能否开通18号线公交接驳线路?
经了解,轨道18号线在巴南区域共设置李家沱大桥站、重庆理工大学站、花溪工业园站、巴滨路湿地公园站4个站点。为做好轨道18号线公交接驳工作,区交通局已会同南部公交公司多次现场查勘,目前已有轨道18号线接驳龙汇路片区的初步线路规划,其余片区规划待后期轨道交通正式开行后,根据实际乘车需求及客流量进行科学合理规划与调整。
问 轨道鱼洞公交站台能否改为遮挡式站台?
经核实,巴南城区公交站牌由市公用站台公司负责实施建设,前期为规范公交站台设施,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市公用站台公司已对巴南城区公交站点进行了排查,中心城区公交候车亭样式严格按市统一的标准执行,有条件的设置为雨棚式站台,无条件的设置为简易杆式站牌。目前,区交通局已将市民建议反馈至市站台公司,该公司表示中心城区所有公交候车亭样式、尺寸均为统一标准,轨道鱼洞公交站台由于路面狭窄、地下管网复杂等原因不能设置为雨棚式公交站台,只能设置为简易杆式站牌,敬请市民谅解。
问 192路公交什么时候可以把终点站改到智云大道?
前期区交通局已会同南部公交公司多次实地查勘并制定了192路公交线路调整方案(暂定智云大道),目前正在完善沿线公交站台站牌、公交始发站等公交基础配套设施和向市、区相关部门报批线路调整手续,待沿线公交基础设施完善、线路调整手续审批同意后,公交公司将及时优化调整192路公交线路至智云大道始发,进一步满足沿线市民的出行需求。
问 我单位计划建设一个幼儿园,是否需要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根据《重庆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一条,下列情形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时不予计列:一、建设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二、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三、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田间土地整治建设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四、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五、建设军事设施的;六、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的;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其他情形。根据上述规定,幼儿园属于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范围。
问 我在巴南区石龙镇佂了20亩地修建养猪场,是否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53号)第七条:征占地面积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0.5公顷以上、不足5公顷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1000立方米以上、不足5万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并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000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不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但应当按照水土保持有关技术标准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您的养猪场征占地面积为20亩(约1.33公顷),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区水利局审批。
问 被推荐或申请非遗传承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规定,被推荐或申请非遗传承人需提交:(一)被推荐人或者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该项目的传承谱系以及被推荐人或者申请人的学艺与传承经历;(三)被推荐人或者申请人的技艺特点、成就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四)被推荐人或者申请人持有该项目的相关文献、实物等资料的情况;(五)其他说明被推荐人或者申请人代表性的材料。